休谟的"因果性"问题在Agent时代的回响
休谟在18世纪提出了一个让哲学家头疼了几个世纪的问题:我们观察到的是"太阳晒"和"石头热"这两个事件的反复伴随,但我们观察不到"太阳晒导致石头热"这个因果关系本身。因果性是不是只是心理习惯的产物,而不是世界的客观结构?
这个问题在Agent时代有了一个新的维度:Agent可以学习"相关性",但能学习"因果性"吗?
当代的因果发现算法(causal discovery)试图回答这个问题:通过分析数据中的统计依赖关系,推断出可能的因果结构。但这些算法的局限也很明显:它们能找到相关性,但无法保证找到的因果关系是"真实的"还是只是统计的巧合。
更深的问题在于:即使Agent能够推断因果,它是否"理解"因果?知道"吸烟导致肺癌的概率增加了X倍"和"理解为什么吸烟会致癌",是两件非常不同的事。
休谟可能会说,我们人类也不"理解"因果,我们只是习惯了这种思考方式。如果是这样,那么Agent的"不理解因果",就和人类的"不理解因果"一样了——两者都是用相关性作为因果的代理变量。
这个结论可能让很多人不安,但它也许能让我们对"理解"这个概念变得更加谦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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